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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省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6 阅读次数: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省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湖北美术学院概况

一、学校简介

二、机构设置

三、学校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北美术学院概况

 一、学校简介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华中地区唯一一所多学科门类与多学历层次的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后定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作为我国开办最早的艺术专科院校之一和中国近、现代高等美术教育的发源地之一,迄今已有9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秉承“兼收并蓄”的学术精神和“兼容互动”的教学理念,培养了一代又一代“崇德、笃学、敏行、致美”服务社会的优秀人才,为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为美育作为新兴教育事业在全国的兴起做出了独特的贡献。2018年,学校被省政府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被列入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湖北美术学院拥有藏龙岛和昙华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计717亩。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690人(含正式教职工512人,非编制工作人员和合同工178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153人;各学历层次在校生近8000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7000余人、研究生800余人。目前学校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设有湖北省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楚美术及中国南方先秦美术形态研究中心、湖北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和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4个省级研究中心,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学校现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1个,“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1项,中央部委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项目1项,拥有24个本科专业,33个专业方向为基础的学科专业体系,并与外校联合开展博士研究生的培养。

学校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聘请著名中外艺术家担任学校客座教授和特约讲师,每年选派教师出国作学术访问和研修,并与国外部分艺术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学术合作。

   二、机构设置

学校设有中国画系等15个教学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等30个职能部门,具体如下:

教学单位: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系、雕塑系、设计系、服装艺术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水彩画系、美术学系、动画学院、视觉艺术基础部、公共课部、马列理论课部;

职能部门: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教务处(教学质量中心)、科研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发展规划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信息网络中心、档案馆、工会、团委、离退休工作处、昙华林艺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小东门社区美院服务站)、图书馆、美术馆、学报编辑部、实验教学中心、文化发展公司、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门诊部。

我校为省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学校主要职能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校以培养高等学历艺术人才,促进艺术事业发展,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主要宗旨,积极开展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和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在建)二级学科,中国画等24个本科专业、33个专业方向高等学历教育及相关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

第二部分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部预算表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21年,我校总预算收入28,451.83万元,其中定额补助12,841万元(含中央专项转移支付4,100万元)、项目经费拨款1,570万元(含中央专项转移支付507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1,229万元、国有资产收益拨款1,00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938.36万元、其他事业收入300万元、其他收入573.47万元。其他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等零星收入。

(二)支出情况

   我校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28,451.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2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35.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75.28万元、其他支出1,073万元。

上述各项支出中,基本支出23,16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6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518.16万元。

2021年各项支出中,项目支出总计5,288.67万元,其中学生资助专项2,024.84万元(含本科及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626万元(含高校质量工程354万元、学科及平台建设198万元、思政专项经费71万元、高校国际交流经费3万元)、其他项目经费1,564.83万元(2020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938.36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616.47万元、预算绩效奖励10万元),不可预见费1,073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方面

   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了2,592.31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预拨的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报名考试费等收入减少。

(二)支出方面

2021年,我校预算总支出较上年减少了3,270.04万元,降幅11.49%。支出减少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减少了相关费用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我校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7,518.16万元,较上年减少2419.17万元,降幅原因主要受疫情影响经费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中,办公费150万元、水电费69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物业管理费110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委托业务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4万元、差旅费150万元、维修(护)费1134万元、会议费50万元、培训费250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0万元、工会会费220万元、福利费15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租赁费50万元、专用材料费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3.6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737.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1.57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较2020年增加1,16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结合实际加强了政府采购管理。

五、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校2020、2021年均无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校未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所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均使用专户管理事业收入安排,支出总额241.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4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0万元、会议费50万元。

2020年相比,我校“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增加了7.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3.6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8万元。相关费用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需要,学校经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核定学校各类车辆编制小汽车9辆,特种车辆1辆。现已购置公务用车4辆,预计2021年学校公务用车增加6辆,年末车辆数为10辆。按照省公务用车定额支出标准年支出为39.74万元;按照三公经费压缩5%的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8万元。

七、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校资产总计5.75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444.79万元、长期投资2,500万元、固定资产43,993.29万元、无形资产7,587.21万元。上述固定资产中,机动车4台,价值63.43万元;房屋30.03万平方米,价值38,423.7万元。

2021年,我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1,358.81万元,比上年减少122.67万元,降幅9%。新增资产投入主要为实验室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我校已于2018年底前偿还全部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校既无银行贷款,也无政府债券负债。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我校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编制了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目的绩效目标,覆盖了全部财政预算资金。2020年,我校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3个,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有力促进了学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我校2021年除对整体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外,还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学生资助专项等项目支出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其中,我校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作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学校的财政拨款(补助),即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含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如学费、住宿费等)。

(二)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如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待审核(审计)认定后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拨款结转及未完科研项目等结转。

(五)高等教育支出: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为: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

(六)基本支出:指高校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预算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七)项目支出:指高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设立的专项支出安排,主要用于包括改善办学条件、教学科研、重点建设等方面。

(八)机关运行费:为保障学校日常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及业务用房水电费、办公及业务用房取暖费、办公及业务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学校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及运行费指指学校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