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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信息来源:湖北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07-16 阅读次数:
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2019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校基本情况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华中地区唯一一所多学科门类与多学历层次的高等美术学府。学校现有藏龙岛和昙华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各学历层次在校生近8000人。学校共设有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系、雕塑系、设计系、服装艺术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水彩画系、美术学系、动画学院等12个院系,及视觉艺术基础部、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学校现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中国画、书法学、绘画、公共艺术、雕塑、视觉传达设计、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风景园林、服装与服饰设计、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等24个本科专业,34个专业方向,且均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学校与其他高校签署联合培养博士生协议,形成了我国中部地区高层次美术人才培养的新格局。

二、招聘岗位性质

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兑现事业编制相关待遇。

三、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计划

201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3名。

具体岗位及聘用条件详见《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对象

(一)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年龄不超过40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绘画、设计类教师,限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和相关专业优秀硕士研究生。其中,相关专业优秀硕士研究生指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者:

1.获全省美展(届展)铜奖及以上(作者排名前二);

2.入选全国美展(届展)及以上(作者排名前二);

3.获全国青年美展优秀奖(作者排名前二);

4.获德国if 奖(作者排名前三);

5.获德国红点奖(作者排名前三);

6.获美国 idea奖(作者排名前三);

7.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8.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并结项验收;

9.主持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

获奖作品、论文、课题涉及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核心期刊依据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

(三)艺术理论类教师、公共课部中文类教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限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四)其余教师岗教师(公共课部外国语、心理学、体育类教师等),限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和国内外知名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最高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的,基础学历学位应为国内外知名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17时(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2019年1月20日至2月20日为学校寒假时间);

2.通过现场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收电子应聘材料,只接收纸质应聘材料。根据学校周边快递点接收情况,为确保应聘者简历快速且安全送达,推荐使用顺丰快递;

3.报名材料袋封面请注明“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岗招聘应聘材料+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4.报名材料

(1)《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应聘登记表》(不提供画册、作品集、论文集等);

(2)学历学位证书(含基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的,同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根据岗位聘用条件,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进行审查。

(三)招聘考核

(四)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指定的“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湖北美术学院官网等网络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六)学校审定,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七)入职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招聘考核

(一)绘画、设计类教师

1.博士研究生专场招聘

教学单位考评。学校各系(院、部)招聘工作小组通过展览、面试(含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的科研创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考评。面试采用展览作品介绍、试讲和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展览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

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评。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相关汇总材料,对进入本环节应聘人员进行考评,并提出聘用建议名单。

博士研究生专场招聘后,若有剩余计划指标数,则列入后续优秀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中。若无剩余指标,则不开展相应岗位优秀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

2.优秀硕士研究生招聘

教学单位考评。学校各系(院、部)招聘工作小组通过展览、面试(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的科研创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全面考评并评分。

参加展览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展览作品介绍、试讲和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各占总分10%、20%、10%。总分=展览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在75分以下的,直接淘汰。

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评。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相关汇总材料,对进入本环节应聘人员进行考评,并提出聘用建议名单。

(二)艺术理论类,公共课部中文教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教学单位考评。学校各系(院、部)招聘工作小组通过面试形式对博士研究生应聘者的科研创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全面考评并评分。面试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占总分50%、50%。

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评。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相关汇总材料,对进入本环节应聘人员进行考评,并提出聘用建议名单。

(三)公共课部外国语、心理学、体育教师等

1.博士研究生专场招聘

教学单位考评。博士研究生可免专项能力测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占总分50%、50%。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总分排序确定拟聘候选人推荐人选,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形成报告,连同面试的材料一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评。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相关汇总材料,对进入本环节应聘人员进行考评,并提出聘用建议名单。

博士研究生专场招聘后,若有剩余计划指标数,则列入后续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中。若无剩余指标数,则不开展相应岗位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

2.硕士研究生招聘

教学单位考评。设置1:3开考比例。按专项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先后进行全面考评并评分。总分=专项能力测试×70%+面试成绩×30%。总分在75分以下的,直接淘汰。

专项能力测试以考察专业知识的操作应用、实践运用等能力。外国语教师、心理学教师采用场景模拟方式考核;体育类采用体能与技能测试方式考核。根据专项能力测试成绩,按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占总分20%、10%。

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评。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相关汇总材料,对进入本环节应聘人员进行考评,并提出聘用建议名单。

九、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设定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会、人事处为接受投诉、举报的部门。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除上级文件规定回避的情形外,实施“导师回避”制度。

十、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招聘中毕业院校、专业和学历学位:指通过教育部认证的国内外院校、专业和学历学位,教育部不予认证的,本招聘不予认定。

(二)本招聘中博士研究生:指含2019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或研究方向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按硕士研究生相关招聘办法执行,不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招聘政策。

(三)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聘用条件且在我校工作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后,可在职应聘报名。  

(四)新进教师在入校第一年内须承担部分班主任、教学科研秘书等事务性工作。相关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由所在教学单位拟定,报人事处备案并列入合同,作为试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新进教师在首聘期内,应按学校要求参加教师培训并通过教学能力考核,培训及考核情况作为聘期考核的依据之一。试用期考核、或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考核结束后,如遇弃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公示期间有异议并被核查属实、材料复核不通过等情形之一的,经招聘工作办公室会议研究建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的,可予递补。递补按同一聘用层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开展。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行政楼225人事处办公室(邮编:430205)。

联系人:周老师、熊老师

人事处:027-81317151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81317062

工会:027-81317066

郑重声明:

我校此次专任教师招聘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招聘工作也不收任何费用,请各位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栏目)官网和我校人事处官网(http://rsc.hifa.edu.cn/)信息,如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核实,谨防诈骗。

       附件:1.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2.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应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