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骆晶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中共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美术学院部分中层正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的通知》(湖美党字〔2022〕37号)文件精神,在征集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骆晶磊同志任学校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免去人事处处长职务;
郭洪亮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部长(处长)兼招生就业处处长、团委书记(正处级);
李慧同志任人事处处长(正处级),免去纪委副书记、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职务;
王俊同志任财务处处长(正处级),免去后勤管理处处长职务;
李锐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主任)(正处级),免去文化发展公司总经理职务;
黄晓仑同志任保卫处处长(正处级),免去团委书记职务;
袁首骥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处长(正处级),免去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部长(处长)职务;
王有红同志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正处级),免去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办公室)处长(主任)职务;
石丹文同志任文化发展公司总经理兼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办公室)处长(主任)(正处级),免去财务处处长职务;
黄清同志任版画系党总支书记兼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系党总支书记(正处级),免去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处长(主任)职务;
文丹同志任雕塑系党总支书记(正处级),免去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系党总支书记职务;
徐帆同志任视觉艺术基础部党总支书记(正处级),免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曹汉萍同志中国画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苏山同志版画系党总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自2022年6月9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