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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19-2021年度维修施工队伍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湖北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11-12 阅读次数: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鄂采计【2019】-17779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美术学院的委托,对湖北美术学院2019-2021年度维修施工队伍遴选项目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FHTC2019-1035  

(二)项目名称:湖北美术学院2019-2021年度维修施工队伍遴选项目

(三) 采购预算:5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次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湖北美术学院2019-2021年度维修施工队伍遴选项目

(3)类别:工程

(4)用途:遴选三家维修施工队伍负责昙华林、藏龙岛校区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零星维修工程

为主,辅以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改造、装饰、装修等工程

(5)数量:1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预算:500万元(两年)

(8)服务期(工期):签订合同起两年或完成招标工程量(即达到采购预算金额的工程量)的时间,以先到为

(9)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各项维修改造工程不低于对应的国家标准。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

4.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

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⑹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的内容提供。其中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需提供3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需提供公告发布时间前 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二)项目特定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注册于该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记录以及有关行政处罚承诺或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9 年8月 2日起至2019  年 8月8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 时~ 11:30时、下午14:40 时 ~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3楼203)。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6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  2019 年8 月26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6会议室

(二)时间:  2019 年8月26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共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美术学院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联 系人:欧阳刚

电 话:027-8131707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

联 系人:董慧琴

电话:027-84878700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7818722

九、信息发布媒体

1.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本项目将在上述网站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