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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实验室补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3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美术学院实验室补充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国药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CSIMC2021-2316038GN

项目名称:湖北美术学院实验室补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综合材料实验室( 29.6万元)
第二包:实验室设备(9.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维修等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且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此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2、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4、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6、供应商近6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月);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8、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至 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国药大厦10楼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其它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国药大厦10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国药大厦10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美术学院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栗庙路6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027-81318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国药大厦A20栋10楼            

联系方式:王作、王鑫、吴珮琦、徐慧玲、刘国奇/027-84888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作、王鑫、吴珮琦、徐慧玲、刘国奇

电 话:  027-84888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