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美术学院  WELCOME TO HUBEI INSTITUTE OF FINE ARTS

湖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湖北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07-10 阅读次数:
湖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精神,依据《湖北美术学院章程》湖美党字〔2017〕41号和《湖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湖美校字〔2016〕50号)相关规定,统筹、行使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咨询审议、评定和决策,认真履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创作、展览与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建设

作为学校学术决策的第一参谋部,校学术委员会积极健全学术水平评价机制,发挥平台作用,对学校学术事务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事宜进行咨询审议、评定决策。在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工作程序,要求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单位在会前进行议题的充分论证,分管校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审阅后报备上会,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与决策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学术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 充分履行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湖北美术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围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道德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教材审议等相关议案展开了讨论与评定。充分发挥了教授、专家学者在高等教育制度中的突出地位与作用,促进了湖北美术学院教学科研与创作水平的提高,不断推动学校学术繁荣与发展。

  校学术委员会2018年共召开次全体会议。

2018年3月13日下午2点,湖北美术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视觉艺术基础部314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魏光庆主持。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了由科研处、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提交的议题。参会委员对相关议题展开讨论,对提交议案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美术学院科研与创作成果计分办法》,并评议出7项项目立项2018年“视觉艺术与教育”学科群建设项目。

12月20日上午9点,湖北美术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昙华林校区美术馆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魏光庆主持。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了由教务处提交的两项议题和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提交的一项议题。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20项全部立项,资助等级为三类;2部教材批准纳入我校统一选用教材范围;并同意增补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科研与创作处副处长(负责)袁小山为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三、学术委员会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过去的一年里,湖北美术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学术事务,认真审议提交会议讨论的各项议案,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彰显校学术委员会职能,严格做到事前认真审阅,对需咨询、审议评定的相关学术问题与相关学术水平评价标准,保证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学术委员会的公信力;进一步加强校学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分学术委员会的职能;进一步促进学术诚信营造良好学风氛围进一步健全学术评议规则、积极构建学术水平评价体系做到评议过程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工作机制建设

新的一年,校学术委员会将继续尊重学术自由,发扬学术民主,弘扬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优化学风建设,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为湖北美术学院双一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