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美术学院  WELCOME TO HUBEI INSTITUTE OF FINE ARTS

湖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湖北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07-10 阅读次数:
湖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依据《湖北美术学院章程》和《湖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统筹、行使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权,认真履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在学校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学术评价等学术事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决策的第一参谋部,学校学术事务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事宜都需要通过这一平台进行咨询审议、评定决策。

一、    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建设。

(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完成了对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

(二)、进一步完善了运行机制与决策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工作程序,要求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在会前进行议题报备,规范会议决议,提高了学术管理和学术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四)、进一步健全学术评议规则,学术评议过程公开化、专家评审意见第一时间及时反馈,公开学术评议的管理流程。

二、 充分履行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湖北美术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围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道德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教材审议等相关议案展开了讨论与评定。充分发挥了教授、学者在学校教育制度中的突出地位与作用,促进了湖北美术学院科研与教学水平的提高,不断推动学校学术繁荣与发展。

  校学术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

(一)、2017417日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环艺系209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魏光庆教授主持,会议审议了研究生处、教务处与科研处提交的涵盖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十三五”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本科学位授予、学术展览活动管理五个议案。经与会委员表决,一致通过了“湖北美术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湖北美术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与“湖北美术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的相关议案。

(二)、20171228日上午,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视觉艺术基础部314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魏光庆教授主持。经与会委员表决,一致通过了“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美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试行)”、“评议自编教材编写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和“审议教师编著出版教材”的相关议案。

1228日下午,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暨学术分委会委员聘任仪式顺利举行。校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学术分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参与会议。聘任仪式由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峰教授主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李梁军教授宣读《湖北美术学院关于公布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的通知》(湖美校字〔2016127号)、《湖北美术学院关于公布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湖美校字〔2016126号)。副院长许奋教授向湖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各特邀委员颁发聘书。随后,学术委员会主任魏光庆教授向各学术分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三、学术委员会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过去的一年里,湖北美术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校各项管理,认真审议提交会议讨论的各项议案,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彰显校学术委员会职能,严格做到事前认真审阅,对需审议、评定、或咨询的相关学术事项与相关学术评价标准,保证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学术委员会的公信力;进一步加强校学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特别是使分学术委员会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促进学术诚信、营造良好学风氛围,推进工作机制建设。

另外,进一步促进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科建设、科研工作、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