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项目及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项目立项与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确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在经费管理中的责权利,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湖北省属本科高校预算管理办法》、《湖北美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项目为学校各部门为实现特定工作目标在部门职责范围内所进行的一次性任务。
本办法所指项目经费为学校各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目标所进行的一次性任务所需要的经费,该经费在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中单独列示,具体包括职能部门项目经费和院系项目经费。
第三条 学校各类项目分为常年性项目、新增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三种类型。其中,常年性项目为各部门工作需要每年开展的项目;新增性项目为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新增的项目;延续性项目为上一预算年度已经立项并确定预算经费但该年度资金支付尚未完成,本年需继续安排预算经费以便完成预期建设目标的项目。
第四条 学校各类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所有纳入预算的项目原则上应当首先纳入项目库,然后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和学校资金保障能力纳入预算并安排资金。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下年财务预算,也不得安排预算资金。
第五条 财务处作为学校预算管理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学校项目及项目经费的综合协调工作。
第二章 项目的设立与管理
第六条 项目的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设立的原则。项目的设立依据和设立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要求,不得违法违规设立。
(二)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原则。项目的设立应当体现学校发展所需,符合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三)与部门职责相适应原则。设立的项目应与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相关,与部门职责无关的事项不得作为部门项目申报和管理。
第七条 项目设立的具体要求
(一)项目经费名称应当言简意赅,语言表述规范并能清楚反映项目目标和工作重点。项目名称一经确定,各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否则作为新增项目重新立项。
(二)同类项目应当整合后申报。各部门应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同类项目应合并成一个项目进行申报。各部门应加强项目整合力度,尽量减少项目数量。
(三)应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资金需求。
第八条 项目设立的程序
(一)项目发起部门应当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根据管理要求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和报上级审批备案的,各部门还应履行相应手续。
(二)学校各类项目分为教学类、学术科研类、展览类、基建维修类、物资采购类、其他类等类型。各类型项目审批程序如下:
1.教学类项目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2.学术科研类项目由科研处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3.展览类项目由美术馆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4.基建维修类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5.物资采购类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教学中心、图书馆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6.上述类型以外的项目由各相应职能部门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学校财务处对各部门报送的已初审后的项目进行复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各部门对财务处反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财务处审核汇总。
(四)财务处将汇总的校内各部门项目申报书按照项目类别和重要性程度,提出项目立项建议方案,报学校审批。学校对项目审批的结论包括各项目的名称、责任部门和项目排序,形成学校项目储备库,即“项目库”。
第九条 因上级或学校临时安排的任务、自然灾害、救急抢险等不可抗原因形成的紧急支出,可不履行上述项目入库手续,直接由学校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经学校批准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内,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后的项目自动退出;新项目入库时,应与原存量项目重新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和重要性程度进行排序。各项目以此类推,实行滚动管理。超出三年期限且仍有必要进行建设的,须重新履行前述项目入库手续。
第十一条 项目入库时间以学校批准项目入库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章 项目经费的安排与执行
第十二条 项目经费的安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量力而行、勤俭节约的原则。项目经费的设立应当立足学校财力状况,不得超越学校经济承受能力。
(二)遵循预算绩效管理原则。各类项目经费应当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要求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引入竞争性分配原则。学校在安排项目经费资金分配时,应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优先支持实施条件最优、保障有力、时间最快、能力最强、效益最好的项目予以实施建设。
第十三条 学校安排经费时,应当优先保障项目库中常年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的资金需求。学校年度总经费扣除人员经费支出、基本运行支出和民生支出的剩余部分,由财务处按照各新增性项目的轻重缓急和重要性程度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连同常年性项目、延续性项目一并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包括专项经费预算在内的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批通过后,财务处应于预算通过后的一周内将专项经费预算通知并下达各部门,并敦促指导专项经费预算的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每年组织一次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学校财务处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对各部门存量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并完成新一轮项目库遴选入库工作。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当年项目应于该年度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支付手续,原则上不得结转至下年。确因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较为复杂需要延长项目建设周期的,专项资金使用前后不得超过2年。
第十七条 项目的执行部门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对项目实施结果负责;项目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对项目的实施、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承担监督责任,具体负责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监督,并组织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 各项目实施的责任部门,可根据业务或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各类专项经费的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财务处备案。
第四章 项目的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预算年度终了后,财务处应牵头组织对上一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经费管理的责任部门应当对本部门获批并使用的各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财务处。
第二十条 财务处可对各部门编写的绩效评价报告组织绩效再评价,并对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并督促整改。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当积极主动配合财务处组织的项目经费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提交各类工作材料,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对财务处组织开展的项目经费绩效评价配合消极,不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部门,财务处可在校内进行通报,并调低该部门项目排序、调减该部门下年度财务预算资金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项目的退出机制
(一)纳入项目库并已安排资金予以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自动退出项目库,下年度起不再安排资金予以建设。
(二)连续入库达到三年且未纳入预算安排资金予以建设的,自动退出项目库,学校将不再安排资金予以建设。
(三)已纳入项目库尚未纳入预算安排资金予以建设的项目,如出现因建设任务、建设条件、政策环境等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无建设必要或无法实施的,项目申报部门应于事实发生变化后的第一时间书面告知财务处,及时办理入库项目的退出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其他情形
(一)已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时间、条件、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视同新增性项目重新申报,原项目应予以退出。
(二)项目入库后确因工作需要调增经费的,调增幅度在30%以内、调增金额未超过20万元的,可履行简化程序报学校批准后实施。超出上述标准的,应当按新增性项目履行入库手续。
(三)连续入库达到三年且未纳入预算安排资金予以建设的项目,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资金需求等关键内容未发生变化且仍有建设必要的项目,可由项目申报部门书面提出申请,财务处审核后纳入项目库,项目库入库时间重新开始计算。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湖北美术学院项目申报书(模板)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类别:
3.项目实施周期
(二)项目预期建设目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四)项目建设意义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一)项目建设现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管理机制
2.管理队伍
3.环境条件
4.资金筹措
四、风险与不确定性分析
五、主要结论
附件2:
湖北美术学院专项经费申报表
填报部门(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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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3.延续性项目 □ |
项目实施周期 |
年 |
预算资金 |
学校预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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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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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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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及开支范围、测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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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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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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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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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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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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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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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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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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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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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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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具体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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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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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类型中,常年性项目为各部门工作需要每年安排预算经费的项目;新增性项目为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新增的支出项目;延续性项目为上一预算年度已经安排预算经费但该年度资金支付尚未完成,本年需继续安排预算经费以便完成预期建设目标的项目。
2.本表按照“一个项目一张表”的方式进行填报。
3.主要开支范围要填列开支的具体类别,如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4.测算依据需要填写具体的开支标准、数量(天数、人次等),说明各项支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5.如文字说明较多,本表可附页。
附件3:
湖北美术学院项目和项目经费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