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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预警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2 阅读次数:

湖北美术学院财务处关于印发《湖北美术学院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预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及时反馈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中发现的各类风险问题,防范和化解财务管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湖北美术学院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预警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预警管理办法

 

 

 

                      湖北美术学院财务处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湖北美术学院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预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及时反馈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中发现的各类风险问题,防范和化解财务管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预警主要包括对风险事件的判断、风险事件的报告、风险问题成因分析、采取风险应对策略等措施。

第三条  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预警的有关原则:

(一)谨慎性原则。财务处各经办、审核岗应按照适度谨慎的要求,对经办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正确应对和科学分类审核发现的各位风险问题。

(二)系统性原则。财务处各经办、审核岗应按照系统性管理要求,全面审核各类潜在风险,并逐笔予以登记。

(三)重要性原则。财务处各经办、审核岗应根据风险管控的重要程度,实行分级预警。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处各经办、审核岗应按照本办法风险应对要求,及时将发现的风险事件和问题向上一级工作对象进行汇报。

第四条  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中如发生下列事项,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警机制,具体包括:

(一)支出项目决策及管理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明显违反学校现行审计、采购、合同管理或“三重一大”决策等相关规定的;

(二)支出事项明显存在管理部门失职、不作为现象,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

(三)支出事项涉嫌套现、分拆报销等违纪违规情形的;

(四)支出标准明显偏高且无法提供相关依据,有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存在铺张浪费现象的;

(五)在支出审批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假冒各级领导签字等情形的;

(六)预算经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与申报使用方向偏差较大的;

(七)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中发现的其他风险隐患问题。

第五条  学校风险预警等级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和黄色预警三种级别。

(一)黄色预警是指风险程度轻微,导致违规接受处理或学校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二)橙色预警是指风险程度一般,有较大可能会导致因违规而接受处理或遭受经济损失。

(三)红色预警是指风险程度较高,极有可能会导致因违规而接受处理或遭受经济损失。

第六条  各类风险预警等级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风险事件危险程度提出风险预警等级建议,报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认定。

第七条  财务处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并根据风险预警等级进行如下处理:

(一)黄色预警事项应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汇报,同时告知所涉事项经办人,并要求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二)橙色预警事项应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分管校领导进一步汇报,同时告知所涉事项经办人,做好证据保全,并约谈所涉事项部门负责人。

(三)红色预警事项应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汇报,并向分管校领导和校长(或主持行政工作的校领导)进一步汇报,并做好证据保全。预警事项证实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履行相应程序后移交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第八条  财务处各科室应建立风险预警管理台账,逐笔登记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现的各类风险问题。

第九条  财务处各科室应根据日常管理发现的各类风险事件,分析问题成因,健全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财务管理风险。

第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